市场报讯(郭华 记者 宗媛) 为加强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有效供给,合肥近日召开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会上透露,该市将先期选择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有试点积极性的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原则上全市今年年内设立3到5家小额贷款公司。 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合肥将逐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推广范围。
准入门槛需2000万净资产
合肥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将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在县级政府的组织下,由主发起人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资格,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根据合肥实际情况,在试点阶段,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4000万元。对于切实服务小企业和“三农“、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1年后允许增资扩股。
非法集资将追究法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报市发改委取消其小额贷款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