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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业罢工彰显利益协调渠道不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0:25  红网

  11月3日5时30分左右,重庆市主城区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营运受阻不能正常经营,导致重庆市主城区群众乘坐出租汽车出行困难,造成极坏的影响。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已形成快速处置方案,研究处置措施。(《人民日报》11月4日)

  重庆市委、市政府在事发伊始就采取了积极举措,相关部门也形成了快速的处理方案,事件已经得到初步平息,向比较好的方向转变。在短期内事件就得以相应协调处理,这是政府积极作为的体现。出租车行业因为自己的一个小群体的利益就绑架群众利益,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不方便,应该受到谴责。事件给群众带来了不便,给政府带来了麻烦,给营运相关各方带来了损失,我们在关注事件的同时,更应关注事件背后的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协调渠道是否畅通。

  出租车行业提出了“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利益分配存在矛盾;出租汽车租价结构不合理,等时费用过低,希望调价”等四项基本条件来作为条件,其实这些条件都是应该进行协商的正当要求,本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沟通、协调,就如同银行、供暖、供电、公交等行业通过所谓的听证会来协商,而出租行业没有通过协商机制,原因在于这种协调渠道目前还不畅通,而通过绑架公众利益、一举数损的方式在其他地方的实践证明比较有效,于是他们就转而采用“自杀式”方式来要挟政府和群众。

  纵观近年发生的包括重庆出租行业罢工事件在内的所谓群体性事件,因为群众的利益通过法律、政治、经济或者信访等正当渠道均得不到满足,群众退而求其次,采取了罢工、暴力等极端方式来追求保障自己的利益,这说明了当前我们处于绝大多数的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自下而上的利益协调机制尚需疏通。

  近日网络上热炒的哈尔滨警察斗殴致死事件、林嘉祥酒后猥亵女孩事件等,都给我们提出了草根利益的诉求机制和利益协调分配问题。一个文明的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能够采取积极举措预防矛盾的尖锐爆发,或者是有了矛盾能够得到及时、妥当、最低成本的有效解决。重庆出租行业罢工事件,通过各方协商,有效地到协调解决,这是社会公共利益分配和各阶层群众利益博弈的多赢胜利。同时,也反映了我们社会还存在利益协调机制不畅通的问题,我们既要及时排除引导矛盾,又要建立起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畅通的涵盖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协调渠道,这才是最重要的。

稿源:红网 作者: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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