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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该追究的是警察为何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0:25  红网

  据11月4日《齐鲁晚报》报道,去年8月,贵州水城县陡箐乡男子代天云被人杀害,他五个哥哥因不满警方反应迟钝,决定自己追查凶手。一年多里,他们去过河南、四川、广西、云南等地,奔走一万多公里,日前将杀人嫌犯抓获。对此,当地警方称“这种行为违法”。

  亲人被杀害,受害者亲属内心的痛苦和对杀人嫌犯的痛恨可想而知,只有看到凶手早日被绳之以法,才能告慰亡灵,才能抚平生者内心的伤通。情同此理,理同此心。而担负“保护人民、打击犯罪”职责的公安机关却“反应迟钝”,让死者亲属觉得破案之日遥遥无期,不再信任警方,才有了代天云的五个哥哥不畏艰辛险恶,万里缉凶的故事。这本应由警方来完成的工作,却演绎成了民间追凶的侠义版本,个中蕴含的辛酸和讽喻不言自明。按法理讲,死者的五个哥哥的行为是有越俎代庖之嫌,因为“追捕嫌犯是警方的事,百姓可以做的是提供线索,协助警方”。这也正是当地警方认为“这种行为违法”的理由所在,但是且慢,我们先看看当地警方在此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来看相关报道:警方前一天晚上接到报案,次日9点才到案发现场;而代家五个哥哥之后锁定嫌犯行踪,马上报警,结果等警方来时,杀人嫌犯溜之大吉。然后他们又等了警方两三个月,案件依然没有进展。人命关天的大事,警方的行动却如此迟缓,就算是晚上12点报的案,距离警方到达案发现场也已经过去了整整9个小时了,嫌犯莫说是在国内逃窜躲藏,就是想跑到国外去,时间也是绰绰有余了。退一步讲,就算当时错过了抓捕嫌疑犯的最好时机,而“此后的两三个月,案件依然没有进展”,又说明了什么呢?如果警方是在故意拖延时间,那就是失职;如果不是故意拖延,那就是无能,因为五个赤手空拳的农民都能抓到嫌疑犯,你全副武装的警察居然一无所获,不是无能是什么呢?此案背后没有什么猫腻的话,那就是警方根本没有把这个案子放在眼离,因为死的不过是一个农民罢了,在他们心里,人的生命一定有高低贵贱之分。试想,如果死者是一位有权有势、有头有脸的人物(抑或是他们警察中的一员),又会是怎样的呢?我想,一定是反应迅速、破案神速了!说到底,就是没有把一个普通农民的死放在心上,是存了心的不作为啊!这样的警察还有什么资格去评说万里缉凶者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代天云的五个哥哥万里缉凶的行为如果违法的话,那也是当地警方的不作为在先,有果必有因,面对历尽千辛万苦缉凶归案的五个农民,警方作出的反应不是对自己行为的检讨和反思,却急急地去指责缉凶者的“违法”,怎么看都让人不是滋味。请问当地警方,是不是还要将这“违法”抓获的嫌疑犯放了,而又让死者亲属去苦苦等待警方的“亲自”抓获呢?其实,最应该被追究责任的当是警方的不作为行为,这才是治本之策。

稿源:红网 作者: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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