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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电厂不环保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1:23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大鹏)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公告,对2007年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的7家燃煤电厂进行处罚。这7家电厂分别为:河南三门峡陕县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伊川二电厂、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角B电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庆恒泰(万盛)电厂、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

  环保部和发改委已责令这些电厂在30日内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这些电厂要全额缴付2007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除伊川二电厂未享受脱硫电价外,其他6个电厂机组将扣减脱硫设施停运时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以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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