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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子被“赶”着下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1:31  武汉晚报

  秦杰 实习生 费小方 费建威

  本报讯 (记者 秦杰 实习生 费小方 费建威) 因为路途太短,妻子乘出租车几乎是被“赶”下车。昨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道出“不如意”。

  路程太短遭不公待遇

  昨晨7点半左右,张先生已有8个月身孕的妻子,因赶着到六渡桥上班,打算打一辆出租车。

  张先生拦下一辆出租车后,将妻子送到后排座位上,关好门才安心离开。可妻子在告诉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后,司机的态度立即由晴转阴,一路上不停发着牢骚:“太近了……赚不到钱”。

  到了六渡桥后,表价上显示3元,加上5角钱的燃油附加费,共3.5元。张妻拿出5元钱递给司机,司机却粗暴地说:“快下车,快下车”,顺手找了1元钱。

  几乎是被“赶”下车的张妻,既不敢争执,也不敢索要发票,拿着1元钱悻悻地离开。

  到目的地不按计价器

  张先生家住燕马小区,平时到江汉路等处购物,乘出租车都仅需几元钱。因此经常遭到出租车司机的冷眼。

  前不久,张先生乘出租车从燕马小区到大洋百货。车子停稳后,计价器上显示为4元钱。当张先生掏出4.5元零钱给司机时,计价器却跳至5元钱。

  前后不到20秒时间,由于司机未按计价器,张先生只得多掏1元钱。随后,张先生投诉了该名司机。在出租车管理处的干预下,该出租车所在的公司出面,向张先生道歉。

  出了车祸不主动报警

  张先生的母亲在不久前,被一辆出租车撞了。经诊断,眼睛内眶骨折、眼球后移。赶到医院时,肇事司机表示自己解决,不需要报警。

  感到不踏实的张先生,还是报了警。警察来后,要扣留该辆出租车。该出租车所在公司出面写担保书,警察才作罢。

  司机在出了6000元治疗费后,便称没有钱了。而张母的眼球后有碎片,需花两三万元手术后才能取出,张先生找到出租车公司,该公司给出的回答竟然是:这名司机已被开除,肇事车已不属于其公司了。

  编后:张先生一家与出租车较上了劲,但他仍说:“服务质量差的还是少数。”几天前,他与妻子购物打的回家,司机看到孕妇,主动下车打开门。

  希望读者继续积极参加市政府明年“十件实事”征集活动,说出需要政府解决的“不如意”——

  征集热线短信:15007191390;电子邮箱:whwbzjzx@sina.com;来信邮寄:武汉市建设大道760号武汉晚报政法部十件实事(4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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