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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期盼空房收费出台实施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2:0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任学光

  昨天是本报“问暖热线”开通的第一天,一大早就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家的“温暖难题”。由于目前正处于集中供热开始前的准备阶段,因此有关收费标准、空房界定等一系列有关收费的问题成了让市民头疼的“重灾区”。

  ■问暖实录:

  开达小区的张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小区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为儿子结婚准备的,由于儿子一直在外地工作,房子就一直空闲着。前几天看报纸,得知今年省会空置房屋热费可以交纳20%,自己就去物业和居委会申请,但物业和居委会都以未见到相关文件为由,拒绝了她的申请。

  摩卡小镇的胡女士反映,摩卡小镇是今年8月底才交房的新小区,这几天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表示,今冬不入住的业主可以交纳20%热费,但是要停水停电,自己感觉不合理。

  另外,省会毕女士和刘女士也来电询问,什么样的房算是空房?“采取有效措施后收费20%”,有效措施又指什么?

  ■记者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摩卡小镇物业的周经理,他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市物价局今年出台的“空房收取20%热费”标准收取热费的。至于业主反映的停水停电问题,他解释说,由于小区目前刚交工,需要装修的业主他们是不会停水停电的,他们只对空置的房屋关闭水、电阀门,以确保供暖期间的安全。

  对于开达小区张女士提出“空房收费20%”的请求,该小区物业一口否决。为此,记者联系到辖区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两天来居委会申请空房收费的居民有不少,但是居委会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的执行文件,对于空房界定这一块也没有具体标准,因此他们目前还没有开始受理居民的申请。

  随后,记者先后联系到了华电集团和东方热电集团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石价【2008】172号)的规定,对于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可以由户主提出申请,经过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对空房将采取何种“有效措施”呢?华电集团监察中心主管李武卫介绍说,用户提出空房申请后,根据用户家供暖方式的不同将采取不同的停暖方式。对于分户供暖的用户,只要关闭该用户的供暖阀门;但对于串联供热的用户,只能拆除该用户的供暖设施,并经过供热企业和物业验收合格后,才能算是空房。

  ■权威解释:

  为什么空房要收费?业内人士表示,热费的收取分为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今后,即使实现了供暖的分量入户,如果冬季不供热,也需要交纳基础热价。因为热不同于水、电、气等能源,它不可以长距离传输,蒸气的传输距离最长10公里,而热水也只有20公里。这就决定着热能的传输受技术设备的很大限制。企业之所以要收取空房热费,是因为企业在前期已进行了设备和技术的投入。

  什么样的房算是空房?市集中供热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空房”顾名思义是指没有人居住的房屋。由于省会负责收取热费的有的是物业,有的是居委会,有的是产权单位,所以就需要供热企业、物业和居委会在接到居民空房申请后,对居民住房进行核实。针对居委会、物业尚未接到上级文件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市能源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上周就已经将文件下发到各区,尚未收到文件的单位可以登录市能源办网站查询(www.shny.org)。

  ■记者手记:“上传下达”咋就这么难?

  从皇庭轩小区7层带电梯住宅公摊按10%计算,到空房住户至今不知道到何处申请20%收费,记者在这两天的采访中感受最深的就是“上传下达”怎么就这么难?

  早在上周五省会集中供热动员大会就已经召开,会上市能源管理办公室、市集中供热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对今年省会集中供热相关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然而会议结束好几天了,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一些物业公司、供热单位仍以未接到上级文件为由拒绝执行新政策,推诿责任。

  我们有了好政策,固然是好事,然而再好的政策不能落地的话,岂不成了一张白纸。期待我们的职能单位能够加快“上传下达”的速度,让亲民政策距离居民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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