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台北“地方法院”4日深夜裁定将陈水扁心腹马永成收押,成为陈水扁家族一系列弊案中被收押的第九人。
台检方特侦组4日首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马永成,经过长时间侦讯,认为他涉嫌与陈水扁共同诈领数千万元新台币“机要费”,涉嫌侵占公有财物、诈取财物等罪,犯嫌重大,有串证之虞,于下午5时许向法院申请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随即开庭,经审查后,在当日晚间近11时裁定羁押获准。
马永成是陈水扁任内当局领导人办公室的第一任主任,之后转任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副秘书长。检方查出,马永成自2000年5月2日至2005年1月担任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主任期间,盖章核销的“机要费”包括以领据和单据领取的部分,都有流向陈水扁家的情形。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披露,在4日的侦讯中,马永成坦承部分事实,涉案情形与此前被收押的林德训类似,“机要费”未流入他的口袋,但涉嫌与陈水扁共同诈领及侵占公款。林德训是马永成之后第二任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