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梁刚 高擎)骑车绕行路面上一个沙堆时,75岁的郑州市民胡老先生发生了不幸,被后面一辆车撞倒,当场死亡。
事发后肇事车逃逸,胡老先生的亲属找到占道施工的建筑公司,要求赔偿。
昨日,来自管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建筑公司应担责四成,赔偿4.7万余元。
今年5月19日,胡老先生骑自行车沿豫发路由西向东骑行至中联化学试剂厂门口时,被路面上堆放的大沙、石子等建筑材料挡住去路。老先生打算绕一下,继续往前走。
但不幸发生了,胡老先生刚拐过去,后面突然来了一辆汽车,将他撞倒,胡老先生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司机至今未归案。
埋葬了胡老先生,他的儿子胡峰(化名)找到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为正是由于他们在路面上堆放建筑材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建筑公司认为,一切责任应由肇事司机承担。
协商不成,胡峰代表其他亲属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
主审法官很快做出界定,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地上的沙土,占用道路行车道,致使胡老先生不能正常通行。
郑州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沙土未尽管理之责,与死者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建筑公司担责四成,赔偿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