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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检察院“说理”促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5: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张汉舟)“事实不清,证据不足”,8个冷冰冰的字常成为检察机关不批捕、起诉或立案的招牌理由。但在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说“不”要有具体内容,8个字需扩展为3000字,详细说出事实和理由。

  该院检察长金鑫昨称,试行一年的“说理”制度就是一种“阳光检务”,其目的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初,汉阳一名初中生参与抢劫,公安机关以抢劫罪提请批捕。汉阳区检察院审查时发现,该少年系初犯、从犯,主观恶性不大,学校愿意接受他继续读书,和家长一起实施帮教。通过这一“风险评估”,检察机关决定以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

  这份长达3000字的“不批准逮捕说理文书”,不仅详细说明了不批捕的理由和事实,还有孩子的帮教方案。目前,这个孩子考上了汉阳的一所职校。

  从去年8月试行“说理”制度来,汉阳区检察院对18起不批捕案件全部进行了“说理”,未发生一例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案件提出复议、复核。

  群众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可要求检察机关提请抗诉。按照以往的办法,检察机关可以口头答复,或直接书面回答:不提请抗诉。很多当事人因没有弄明白原委,为此反复纠缠甚至上访。汉阳检察院实行“说理”制度,则可有效地化解群众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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