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茜) 直辖前的涪陵市、黔江地区分别地处大巴山区和武陵山区,是出了名的国家重点贫困县。处于温饱线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达366.42万人,贫困人口人均收入400元以下的有180多万人。截至2007年,我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2736元。
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幅达90%
直辖之初,全市有国家重点贫困县12个、省定贫困县8个,处于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人口达366.42万人,贫困人口分别占全市总人口和农业人口的12.19%和14.48%。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仅539元,其中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的有180多万人。
截止到2007年,直辖10年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36元,比上世纪80年代净增2000余元。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93年的505.01万人下降到50.43万人,减少了454.58万人,减幅达90%。
乡村公路“长”了6.56万公里
据市扶贫办统计,直辖前我市有424.6万人饮水困难,有58个贫困乡、50%以上的村不通公路,20个乡不通电,282个乡不通程控电话。
仅直辖以来,我市累计新增及改扩建乡村公路6.56万公里。农村电网改造一、二期工程基本完成,用电农户比例达到了99%以上。419.6万人的饮水困难得到解决,到2006年底,100%的行政村通了电话。到2006年,90%以上的社可以接收到电视节目。
“定点帮扶”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级有关部门努力争取中央的支持,国家有关部门在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了重庆市大力倾斜,分配重庆市的财政性扶贫资金每年都有增加。据统计,2007年,争取国家财政性扶贫资金48568万元。直辖以来,重庆市累计争取到中央财政性扶贫资金40.2998亿元,市级财政累计投入配套资金7.0105亿元。重庆市共落实信贷扶贫资金63.0525亿元。
扶贫工作多年来取得的成效和“定点帮扶”分不开。直辖之初,市委、市政府根据重庆特殊市情,动员和组织市级党政机关、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共25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20个扶贫集团,定点扶持当时的20个贫困区市县。扶贫工作进入新阶段之后,市委、市政府又组建了18个扶贫集团定点帮扶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确保每个重点县有一名市级领导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