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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业坚强后盾与企业共克时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7:16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 朱良骏)记者昨日从宝安区获悉,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努力构建自主创新能力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宝安产业发展的定位,宝安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33条,主要从发展导向、投资、外贸、土地、融资、环境和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在扶持自主创新方面,《实施办法》要求启动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三期建设,争取更多的企业按新标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进高端产业项目,着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和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较大增值含量的制造环节。依托空港海港,着力引进以物流业为主的生产服务业。培育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发展都市型产业,对重点扶持的民营工业企业销售额增长超过20%以上部分,每超过1000万元奖励1万元。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资助优势传统产业就地改造,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备贷款贴息等。提高服装、服饰、钟表、印刷、工艺品和文化体育用品等产业的研发设计、核心制造和品牌服务能力,逐步转型升级为都市型工业。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在宝安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符合产业导向的新建工业项目,安排不超过其投资总额1%的基础设施配套支持。

  增加2000万元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保证金,扩大企业信用担保融资数量和规模。探索动产和“以租代征”物业融资抵押方式。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可以以企业自然人股东加第三方机构担保的形式,申请科技研发资金无息借款。加快落实市、区扶持企业上市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上市的辅导工作,加大上市企业的资金扶持,对上市企业的财政补贴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并扩大至各类企业。

  鼓励发展设备金融租赁业务。吸引境内外设备金融租赁机构来宝安发展业务,以1亿元为基数,凡为宝安区民营企业购置或销售设备提供租赁服务,每增加1亿元业务量给予10万元资助;以金融租赁形式购置设备的民营企业,达到条件的,每增加100万元设备可申请1万元的资助。

  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3年安排1.5亿元,与上级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创新基金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和培育更多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

  建立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区领导定期走访产销前20名大型工业企业。区、街道领导共挂点联系550家重点工业企业,其中区领导班子挂点联系50家,每个街道领导班子挂点联系50家。

  《实施办法》同时要求加强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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