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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垄断、称霸一方的两涉黑团伙逃不过法律制裁,其成员集体接受审判 曾经"吃独食"如今吃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7:39  大河网-大河报

  曾经:垄断焦作市香蕉批发市场 如今:涉黑团伙成员集体受审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荣玉山 韩涛

  本报焦作讯 为垄断焦作市香蕉批发市场,一伙人成立了“金香蕉集团”,控制香蕉价格,采取非法手段破坏他人批发香蕉,获取巨额利润。11月4日,“金香蕉”涉黑团伙成员集体在孟州法院受审。

  “批发香蕉只能由我一家干”

  据指控,2007年4月,被告人贺某等人成立了“金香蕉集团”,目的是要独霸焦作市香蕉批发市场,让其他的香蕉批发商干不成,“批发香蕉只能由我一家干。”贺某说。

  2007年4月的一天晚上,该集团成员李某等人将香蕉批发户党某批发部门面上的招牌摘下扔掉,在党某又重新做了招牌后,这伙人又用黑油漆将党某新挂的招牌涂黑。同时,他们还用砖块将党某储存香蕉的恒温库玻璃砸碎。同年4月15日,贺某指使周某、李某等人强行拦截他人向焦作惠利佳、蓝波湾等超市运送香蕉的货车,致使超市无法正常经营。4月20日,周某、李某等人将一家香蕉恒温库的制冷机进水管拔掉,导致制冷机报废,使恒温库内存放的大量香蕉烂掉。2007年5月的一天,焦作一家香蕉批发户准备从海南往焦作运送一批香蕉,贺某知道后,便指使周某、李某等人强行将这家批发商的恒温库库房的电线剪断。同年10月14日,周某组织人强行将一家香蕉批发商的恒温库的电线拽掉,并对架线工人殴打。不久,在贺某的指使下,李某、周某等人将一家恒温库内的340箱香蕉推翻,用脚跺坏。

  公安出手端掉“香蕉”帮

  2007年10月中旬,焦作警方接到“金香蕉集团”负责人贺某、李某等人在市场内恶意破坏的报案。焦作警方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今年7月,潜逃到海南的贺某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等人相继落网。2008年8月,焦作警方将贺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9月,该案被河南省打黑除恶协调领导小组列为省委政法委打黑除恶跟踪督办案件。此案当庭未判,法院择日宣判。

  曾经:垄断中牟狼城岗一带沙场 如今:涉黑团伙12个成员受审

  □记者韩景玮通讯员闫晗

  本报讯 利用特殊身份,纠集社会闲散、无业人员,形成黑恶势力,以王小江为首的12人涉黑团伙被依法提起公诉。11月5日,该案异地在中牟县法院开庭审理。

  王小江,又名王小林,团伙成员都称他为“林哥”,开封人。据指控,“林哥”有一定的背景:曾担任开封市金明区农场乡土地所所长、农场乡招商局局长、农场乡秫米村村支书。王小林就是利用这样特殊的身份,组织了一些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逐渐形成了以他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组织成员要听话,不准出卖组织,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由组织负责为其跑事。”中牟县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描述,该团伙组织非常严密,对团伙成员“论功行赏”。该团伙还不忘拉拢团伙成员:“每次实施犯罪活动前后,都要请成员到高档饭店、洗浴中心消费。”“有馍大家分着吃,有钱大家都要赚”。这是“林哥”所谓的“赚钱经”。2007年3月,中牟县官渡镇老湾嘴村两村民承包了清水河900米的绿化带填土工程,开工两天后。王小林就带着十多人,拿持砍刀,在两村民承包的工程地段卸了价值6000元的20车土,可王小林硬要了3万元。

  王小林等人主要涉足沙场生意。2006年五六月份,王小林在农场乡史寨村购买该村沙岗时,受到史寨村支书反对,王小林指使人用汽油烧了支书家的农用车。村支书害怕不敢再阻挠,王小林最终以17万元的低价将该村沙岗买走,后以160万元的价格卖出。

  据查明,截止到今年5月,王小林等人已控制了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中牟县狼城岗镇、官渡镇、大孟镇一带的沙场经营权,从中非法获取暴利。据中牟县检察院指控,王小林一人涉嫌的罪名就有8项。不过,王小林只承认其中的两项,其他的拒不承认。由于本案涉案人员众多,庭审将在今天下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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