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11月5日,省财政紧急下达了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冬季取暖调整补助资金1600.29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特别是燃气等价格涨幅明显,燃料价格的上涨给我省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冬季取暖带来了困难。为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的生活不因燃料价格上涨而出现困难,省政府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标准,其中,“三无”对象家庭增加的300元补助,省财政承担200元,各地承担100元;一般低保家庭增加的200元,省财政承担150元,各地承担50元。按全省现有“三无”对象家庭3802户、一般低保家庭9.07万户、今年新增低保家庭约6550户计算,年需新增取暖补助资金2157.31万元,其中,省财政承担1600.29万元,各州地市财政承担557.02万元。目前,省财政已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全省各地,并要求各地在发放11月份低保金的同时,兑现冬季取暖调整补助费。(作者: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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