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11月5日电 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欧阳浩亚 何智湖南省首例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结,利用假车牌恶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而以诈骗罪对恶意偷逃公路通行费行为提起公诉并给予有罪判决。
从今年3月初到4月26日案发时止,周、文二人用同样的手段共同作案38次,使14辆外地大货车少交纳通行费近8万元,二人共获赃款2.5万余元。
据长永高速公路管理处稽查科张勇科长介绍,自2002年湖南省开展高速公路联网计重收费以来,仅京珠高速湖南段每月流失通行费就高达近亿元。“4·26”案侦破审结以来,征费秩序和征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参与审理此案的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启俊表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进行明确定性的具体条文。“4·26”案的成功侦破和审结对国内同类案件的办理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