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6岁的刘华林原是福建省浦城县一采育场的职工,退休后住在职工宿舍独自照顾瘫痪在床的妻子。刘华林虽然年纪大,但人老心不老,经常对同村的中年妇女想入非非。后来,他把目光对准了同村40多岁的吴某。吴某家境困难,刘华林经常给点小恩小惠博取吴某的好感,吴某觉得找到了生活依靠,便投入了刘华林的怀抱。
吴某对刘华林并不是一心一意。今年7月7日,吴某因房屋漏雨叫丁某帮她修,当晚,丁某留宿吴家。刘华林得知消息后非常愤怒,他潜到吴家窗户下,听到两人窃窃私语不禁妒火中烧,便决定要放火烧吴某的房子以发泄心中怒火。
当晚10时许,刘华林从家中携带一瓶汽油绕到吴家后门,将汽油泼入吴家的窗户,并用打火机点着汽油,随后刘华林慌忙逃离现场。噼里啪啦的火声惊醒了房屋内吴某、丁某和吴某的儿女,四人慌忙起来将火扑灭。事后,刘华林竟然还打电话威胁吴某说,如果他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他就要让吴某或丁某付出生命代价。感到后怕的吴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遂于7月18日对刘华林实施刑事拘留。
10月8日,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此案提起公诉。10月31日,法院以犯放火罪判处刘华林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