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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与感动

  初秋季节依然继续着夏日的炎热。我正在办公室往电脑里录入案件信息,值班门卫打来电话:“晓军(化名)来访。”案件不是已经结束了吗?难道晓军遇到啥困难了?记忆的闸门顿时打开。

  事情还要从5月中旬的一天说起。那天,我去看守所提审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晓军。眼前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孩子,面庞稚幼,很难与罪犯联系到一起。他应该属于“90后”,应该是上学的年龄。

  “知道我们为啥来提审你吗?”我问。

  “老板让我用自行车撞货车,向司机要钱。”晓军低下头胆怯地说着。

  从晓军的交代中我得知,晓军是被两个40多岁的“老板”收留,专门在“老板”的授意下伪造交通事故骗钱的。他们是一个团伙,这个团伙中共有七八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少年。晓军说,有一天,一个“老板”给了他一片药,他吃后昏睡过去。醒来时,感觉自己左臂手腕一阵阵疼痛。他的同伴告诉他,这是“老板”昨晚“为了需要”用砖头砸的,晓军已经尺骨骨折。见晓军醒来,“老板”让他与同伴在货车过往较集中的路段制造假的交通事故,勒索驾驶员钱财。

  5月19日8时许,“老板”驾驶面包车载着晓军他们来到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两甲村北面路段,在“老板”的安排下,由晓军骑一辆自行车带着同伴李某由北往南行驶,在与迎面行驶的一辆货车错车时,晓军跳下自行车,用自行车撞货车,随后晓军假装受伤倒地。同伴阿世随即将这辆来自威海的货

  车拦下,司机徐某将晓军送往附近医院,并交纳了3000元的住院押金,但晓军按照“老板”授意提出“私了”,称不用住院,自己买药治疗,并向徐某要回押金收据取走押金。其间,徐某打了事故报警电话,交警到后作了处理。

  当天下午1时许,晓军在“老板”唆使下又以同样的手段,勒索货车司机刘某500元。期间,刘某拨打事故报警电话,要求通过交警解决。当天值班的两名交警在医院认出了晓军他们,通过分析认为其中有诈,便将二人带到福山公安分局。

  晓军他们交代了利用自伤、制造假的交通事故勒索钱财的犯罪事实。

  晓军坎坷的经历让我震惊。我正耐心听着,晓军忽然手捂胸口,头上冒着汗珠,脸色苍白。

  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不出话。我连忙与看守所民警联系,驻所医生在初步检查后,经请示领导,大家将晓军带至指定医院。检查结果是胃穿孔,同时检查出其手腕骨折。

  经过住院治疗,晓军的病情好转。出院后,在讯问完毕并复核相关证据后,我们依照程序提起了公诉。法庭上,晓军和同伴都表达了悔过自新的愿望,我建议合议庭给予宽大处理。10月19日,晓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我到单位门口接到晓军,他说,他是特地来感谢我的,他的胃病已经得了许多年,因家境贫寒,无钱医治,那天若不是我们及时把他送到医院,他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这次得到检察官的关爱让我内心十分感激,我下决心走好今后的道路。”可以说,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令晓军深受感动,此刻,晓军真诚的感谢也让我很感动。谁说法律没有人情味呢?

  (作者系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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