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国良 通讯员 朱海梅 报道
本报青岛 11月5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国信发展(集团)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青岛正式签署黄岛电厂产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由青岛国信发展(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黄岛发电厂80%产权将作价转让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据介绍,6月 24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山东黄岛发电厂企业产权实施战略合作的协议》。同时,在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的组织下,青岛国信发展(集团)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山东黄岛发电厂之委托管理协议》。 此次转让协议的正式签署意味着这笔大宗企业产权交易由原来的“订婚”阶段,正式迈入婚姻殿堂。
这次产权转让实则是一次双赢的战略合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国内外知名的中央直管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拥有亚洲第一大的火电厂、亚洲最大风电场,形成了以“电为主导、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拥有发电、煤矿、铁路、港口和船队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山东黄岛发电厂是国家特大型发电企业,作为山东电网的主力发电企业,承担着青岛地区近三分之二的供电任务以及青岛市工业与其他行业的高品质热能供应。
青岛市国资委主任于大江告诉记者,此次合作优势互补,会使山东黄岛发电厂在缓解煤炭供力不足、降低经营成本、改善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保持职工思想稳定以及完成供电指标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