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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破14岁少年溺水身亡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9:22  贵州都市报

  毕节警方历经18个昼夜奋战——

  侦破14岁少年溺水身亡案

  金黔在线讯 毕节警方经过18个昼夜的艰苦奋战,成功告破发生在毕节市城区的14岁少年刘鑫溺水身亡案,史某、丁某、陶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11月5日上午,毕节警方举行“10·17”案情通报会。

  今年10月17日早晨7时许,毕节市公安局接报:毕节市国土局办公楼前的倒天河里发现一具尸体。接报后,毕节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人员和毕节市公安消防大队官兵迅速赶赴现场,并将尸体打捞上岸。公安机关调查后得知:死者刘鑫,男,14岁,家住毕节市天河路皮鞋厂宿舍。

  此案迅速上报后,省、地、市有关领导和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毕节地委书记秦如培、专员张吉勇、省公安厅副厅长赵翔等领导先后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省公安厅派出相关人员协助毕节公安机关侦破此案。

  经市、地、省级法医先后三次尸检都得出同一结论:刘鑫系溺水身亡。

  警方查明:今年14岁的刘鑫原系毕节市某中学学生。半年前,刘鑫辍学回家。今年7月,刘鑫与他人将家住毕节市的尚某等4名未成年少女带到深圳,欲让她们当“坐台小姐”,尚某及另一女孩寻机逃回毕节。尚某的表兄史某得知事情经过后非常气愤,立即四处寻找刘鑫要讨个“说法”。9月中旬的一天,史某的几名朋友在毕节市环城路遇到刘鑫,遂对其进行殴打,并要刘鑫给5000元“摆平”此事,刘鑫答应后被放走。

  10月17日凌晨2时左右,史某开着一辆白色面包车至毕节市国土局门前时,正好看见刘鑫及其朋友邱某沿倒天河迎面走来。史某将车停下,坐在车上的丁某、张某、周某、李某、曾某等人先后跳下车冲上前去。刘鑫和邱某见事不妙便分头逃跑,众人便分头追赶。在被追击的过程中,刘鑫因慌乱而跳入倒天河中。丁某见刘鑫跳入河中后便返回车上,此时,没有追到邱某的几人也先后返回了车上,史某随即驾车带着众人离开现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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