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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孟河法庭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9:37  常州日报

  本报讯为方便市民诉讼,便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新北法院成立孟河人民法庭,11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

  据了解,孟河法庭配备13名工作人员,管辖范围包括孟河镇、西夏墅镇、罗溪镇和春江镇部分地区,辖区面积200余平方公里,占到新北区总面积的一半,服务人口20余万人,预计全年受理案件将超过1000余件,占到新北法院的三分之一。

  春江镇原魏村镇所辖区域的民、商事和执行案件由孟河法庭管辖。罗溪镇原汤庄乡所辖区域的市民可以就近选择到新北法院本部进行诉讼。孟河法庭立案受理辖区范围内的普通民、商事案件及所审结案件的执行。法庭所受理案件的标的额,与新北法院级别管辖的标的额相同,即争议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如一方当事人是常州市辖区以外的,争议标的额不得超过300万元;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受标的额限制。(王海 宁洁 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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