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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气狂赚39元”不是小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0:39  新安晚报

  □ 李辉

  11月5日《信息时报》报道,“现在卖瓶装气赚翻了!”一位炼厂从业人士说,前段时间瓶装液化气成本最低降到每瓶60元,但零售企业一直没把价格彻底降下来,批发价最低的时候广州市煤气公司一瓶能赚39元,居然盈利约65%。

  当燃气企业哭着喊着说自己亏本经营申请提价的时候,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受理,一系列程序过后,企业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涨价。而当我们看到“一瓶气能赚39元,居然盈利约65%”时,自然就会反向思维——既然你亏损的时候可以申请提价,那么在你获得暴利的时候,能不能让你降价?

  目前的答案是“不能”,这是因为,我们的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干预,“只针对价格上涨,价格下降则不在备案范围之内”。

  是的,政府不能过度干预市场强令所有商品都按老百姓的要求来定价。但是,既然企业涨价时你能够给它一张批文,那么,它何时降价,你就不能只依靠企业凭良心办事。换言之,你让企业在你这里找到了说理的地方,你就得同时划出一个区域给老百姓说理;你不能只做企业利益的代言人,而不做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企业因某因素申请涨价,当这个因素消失后,价格回归原来水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因贫困吃救济的人,他富起来后,自然就不能再吃救济了。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惟一的难度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能不能不把屁股坐偏,在企业和百姓之间做到公平公正。

  在面对垄断集团、准垄断集团、价格联盟的问题上,老百姓缺乏说理的地方这一困境,由来已久,涉及面也很广。如何守护百姓利益,如何让百姓有说理的地方、有博弈的平台、有对话的资本,政府“有关部门”不能老是当“无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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