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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服“三车”期待长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0:39  新安晚报

  

驯服“三车”期待长效机制

  ■市容

  “人们经常说的渣土车其实就是警方正在全力整治的‘三车’,包括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昨天,合肥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车”一直是交警部门管理的难点之一,由“三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据介绍,2007年度,合肥市区“三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占合肥市区当年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1.5%。今年第一季度,合肥市区“三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占该市第一季度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8.1%。

  “三车”肇事出现反弹

  据有关人士介绍,因为“三车”的管理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如果不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进行管理,仅靠交警部门死守路面最后一道关卡,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三车”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为了对“三车”进行综合整治,今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合肥市政府牵头,联合公安、市容、劳动、交通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两个多月的整治的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车’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伤人数较往年同期有明显的下降。”但这位人士说,自7月份以来,从交警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三车”交通违法情况和交通事故起数又开始反弹。

  “三车”背后的利益链

  “三车”交通违法为何屡禁不止?合肥市一名老交警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利益驱动使得一些“三车”多拉快跑,导致超载、超速等现象相当普遍。同时,“三车”营运市场的混乱,使“黑头车”有了一定的生存空间。此外,一些建筑承包商、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为降低成本,抱着侥幸心理,采取多种手段故意偷逃税费,规避监管,如一些建设单位不但纵容包工头使用无牌无证、套牌的“黑头车”,甚至主动提供虚假证明,“‘三车’尤其是渣土车,不仅质量参差不齐,归属关系也不明晰,有的车辆本身已经多次转手,但是户头却不转,一旦出了事故,车主往往不知去向,受害人索赔无门。”

  另外,由于对“三车”源头管理措施不力,尤其是对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缺少严格、明确的规定,所以一旦“三车”出现违法行为,一般都是由驾驶人挨罚,而建设单位、承包商基本不承担违法责任。

  “三车”监管存在漏洞

  “对于‘三车’,交警部门只能查处它们出现的违法行为,市容部门也只能查处它们有没有渣土运输许可证,是否污损路面等,实际上是治标不治本。”这名老交警说,“三车”管理涉及公安、交通、安监、建设、市容等多个部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存在交叉,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以至于陷入多部门管,但多部门却管不了的怪圈。

  张建 本报记者 彭玲

  ■交警

  警车也不放在眼里。安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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