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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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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用
市政府常务会议昨通过《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鞠杨报道:亚运会会徽、会旗等不得擅用,任何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被禁止!昨天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
据悉,《规定》共二十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亚运会知识产权概念、保护原则、保护措施、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侵权行为界定、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亚奥理事会名称、会徽、会旗、会歌、格言及第16届亚运会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口号、会歌、会旗等与亚运会有关的事项,均属于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客体。
《规定》针对亚运会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明确了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概念;界定了禁止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任何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在禁止之列;此外,还规定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建立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首办责任制;同时,规定了亚运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以及法律责任等。
张广宁表示,亚运会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规定》的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他希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和首办责任制,保证快速有效打击发生在广州市的各种侵犯亚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