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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公安局原局长庞星明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7:2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涉嫌受贿59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 邢晓瑞)11月5日,省检察院对外通报,由临汾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的霍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庞星明(副县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54岁的庞星明,本科学历,汾西县人。经查,庞星明在担任霍州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6.5万元;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私开矿矿主孙利民充当保护伞,共索取和收受其财物合计达人民币595.08万元;同时,还伙同他人挪用本单位公款10万元。今年3月25日,庞星明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临汾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0月25日,该案经临汾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被移送审查起诉。据了解,该案是临汾市检察院建院以来,直接立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要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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