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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鬼混”——不听劝,恶子挥刀砍母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7:2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程培青)母亲王某劝阻儿子张小宏不要出去和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鬼混,却遭张小宏的拒绝,并拿刀砍了母亲。11月5日,张小宏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现年35岁的张小宏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社会上混,慢慢染上了毒瘾。由于没有资金供自己吸毒,张小宏最终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1999年9月22日,张小宏因吸毒、贩毒被劳动教养3年。出来后,母亲王某苦口婆心劝其洗心革面,希望他从此走上正道。然而,张小宏并没有痛改前非,而是成为一个职业毒贩子。2003年8月11日,张小宏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1000元。因在狱中表现较好,张小宏多次获得减刑。2007年2月9日,张小宏被提前一年释放。回到家后,母亲再次接纳了张小宏,希望他遵纪守法,做个好人。

  2008年除夕,当春节晚会热热闹闹上演后,张小宏很快就上床睡觉了。晚上11时许,张小宏起身接了个电话后,便打算出去。王某见状,上前劝阻,希望他能和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不希望他和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在一起。张小宏粗暴地拒绝了,转身就往外走。王某不甘心,拦在张小宏的面前,母子二人争执起来。吵闹声惊动了隔壁的邻居康某,康某过来劝说了半天,母子有所缓和。待康某走后,张小宏又要出去,王某再次上来阻拦。张小宏顺手拿起菜刀,向王某的面部、头部、右手部乱砍一通。后经法医鉴定,王某面部所受伤为重伤,头部及右手部所受伤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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