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玛沁县法院一日调解三起较大标的额的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7:5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2日,青海省玛沁县法院依法受理了三起民事案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一起,标的额为170000元;运输合同纠纷一起,标的额为182324.24元;借款合同纠纷一起,标的额为325000元。三起案件标的额共计高达677324.24元。

  由于三起案件标的额较大,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召集三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承办法官积极利用司法调解手段,突出强化“找、巧、求、有”四字调解方法,起到了“案结事了”的积极作用。“找”,即找角色,让法律成为最佳调解人。“巧”,即巧疏导,积极化解双方抵触情绪。“求”即求异同,用真情温暖当事人。“有”即有耐心、公心、细心,为调解工作的“润滑剂”。承办法官积极利用这些司法调解手段,使三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诉讼标的额高达677324.24元的三起民事案件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顺利调解结案。一日内调解三起标的额如此之大的案件,在玛沁县法院审判史上尚属首次。 (作者:佟松树)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