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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提高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助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7:5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6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提高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助标准的有关情况。

  由于受国内外消费价格波动的影响,我省消费品价格持续走高,据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省市场原煤均价为每吨301.46元,今年1-8月,市场原煤均价为每吨432.74元,比2006年上涨了43.54%,给城镇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燃料价格上涨直接造成供暖费用的增加,已经影响到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为保证城镇低保家庭温暖过冬,10月31号,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标准,具体为:“三无对象”家庭由过去的每户每年300元提高到600元;一般保障家庭由过去的每户每年150元提高到350元。提标的范围是9月底在册的低保户。

  据调查测算,截止9月底,全省共有“三无对象”家庭3802户,每年需新增取暖救助补助资金114.06万元,一般保障家庭9.07万户,每年需新增取暖救助资金1814万元。今年下半年实施低保提标扩面后,预计新增低保家庭6550户,本年度需发放取暖救助金229.25万元,这三项资金省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州县财政承担三分之一,全省共需要投入冬季取暖救助资金约3700多万元。

  据了解,作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民政和财政部门,将尽快筹措资金,在11月份发放低保金时,同时把取暖补助金足额发放到城市低保家庭,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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