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星报道:“用法律为自主创新保驾护航,我省法院为知识产权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11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
民事、行政、刑事全方位保护
在新闻发布会上,我省法院通报了10年来我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据介绍,法院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主要体现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职能上。
在民事审判上,从1998年至今年10月,全省高、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49件,审结1252件,审结率86.5%,涉案标的达16亿余元。在受理的案件中,我省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集中在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纠纷上,分别占594件、237件和403件。
在加大民事保护力度的同时,我省法院还通过刑事、行政审判手段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共受理刑事知识产权案件46件,行政知识产权案件9件,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知识产权案件每年增幅约30%
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近年来,我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持续稳定增长,每年增幅约为30%。
据介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我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领域也在不断拓宽。在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始终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的同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特殊标志、企业名称、网络域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等全新领域,尤其是涉及网络域名等的案件近年来在我省更是迅猛增加。
用足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损害赔偿必不可少。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还努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成本,确保权利人获得足够的损害赔偿。
对于故意侵权和假冒、盗版等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除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外,我省法院还依法综合运用各种制裁措施,加大了罚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并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从而有力地保护了知识产权,促进和鼓励了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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