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反映
日前,沙河的赵先生向12315热线反映,他一个月前在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了一款家用轿车,但至今没给合格证。十几万元的新车放在那儿,却没办法使用,赵先生感到很窝火。
■部门说法
邢台市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购买车辆时,经销商应当提供汽车合格证、发票、说明书等书面凭证,其中尤以合格证最为重要,如果缺失,日后消费者在办理牌照等事项时就会遇到困难。
如果在无合格证的情况下将车开回了家,消费者应当要求经销商出具书面承诺,以便在今后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够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通讯员聂玉燕 本报驻邢台记者卢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