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雪军报道:11月6日获悉,省政协日前召开关于发展我省特殊教育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问题,承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答复。
省发改委表示,我省“十一五”期间将新建18所特殊教育学校,将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落实18所学校建设基金。
2008年,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52件实事中一项就是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省财政专门拿出3000万元资金用于特殊教育。省财政厅表示,明年将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省特殊教育事业。
省教育厅表示,将把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作为“两基”复查年检和对县级政府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特殊教育专项检查,建立相应的通报制度;将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范畴,实现全员培训的目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建立特殊学校,并对附设在普通中小学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扩建。
省残联表示,将进一步摸清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底数,做好入学前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筹建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重点捐建特殊教育学校,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完成学业。
省人事厅表示,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注重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重视业绩和贡献,对科研及论文论著要求仅作为参考;在聘任专业技术资格上,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实行“以评代聘”,解决其后顾之忧。省编制办表示,同意增加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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