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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我们到哪儿做运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2:2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尹树月

  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其中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并特别强调,“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并免费提供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其他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那么,目前石家庄市社区体育设施状况如何?各体育场馆能否满足群众的健身要求?相对完备的校园体育设施(场地)何时向社会开放?市民该到哪儿去运动?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社区健身设施 如何不再捉襟见肘?

  家住青园街富沁园小区的张先生每天一大早就要起来跑步锻炼。然而令他遗憾的是,小区里没有任何体育设施。“我们搬到这里五年了,要想活动只能围着楼房跑几圈。”

  目前,省城许多居民小区健身器材可谓“凤毛麟角”。南二环附近一个大型住宅小区有4000多居民,却连乒乓球台和篮球架都没有。还有一些小区虽有健身设施,但都是些太极揉推器、腿部按摩器、上肢牵引器等,很难吸引年轻人。年轻人要么另找地方,或者干脆不活动。

  也有少数社区的健身设施比较齐全,比如华夏家园小区,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是省会目前最大的社区广场,但更多小区的健身设施不能这样令人满意。

  2005年批准实施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规定,1000人到3000人的社区,要求配备2个乒乓球台、1个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个儿童游戏场等。10000人到15000人的社区,要求配备1个篮球场、1个5人制足球场地、1个门球场、6个乒乓球台、2个羽毛球场地等。

  记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目前省会许多居民小区,上述规定很难得到有效执行。不仅大部分“老”小区如此,一些新建住宅小区,健身设施同样捉襟见肘。体育法规定,城市居民住区体育设施必须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而事实上,“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开发商往往不愿意提供任何体育设施和室内体育活动场地。”一位业内人士说。

  “体育法颁布有12年了,但实施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群众享有的体育权利和义务得不到保障。”市体育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既挫伤了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也制约了社区体育的发展。

  ■公共体育场所能否更“亲民”些?

  □收费能不能再低点

  昨天下午,体育大街上的河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门前停满了车,虽不是节假日,但来健身锻炼的市民仍然不少。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前来运动的市民,他们表示,这里的设施很齐全,环境也不错,但当被问及是否常来时,却都说“不常来”。“有时和朋友一起来,有时请客约别人来,自己还是算了吧。”市民表示,“最主要的还是费用原因。”

  此次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并免费提供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其他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记者发现,目前省会多家体育场馆(场地)均实行收费制度。“到省体育馆打场乒乓球,每小时收费10元,”市民郑先生说,“(这些大型体育场馆)在收费方面能不能再优惠些,能不能再‘亲民’一些?”而对一些健身俱乐部的消费价格,不少市民称“暂时无法承受”。

  □场馆能不能再多点

  不可否认,近几年省会体育设施建设,大大提升了城市体育综合水平。位于省会东南区、占地近800亩的河北体育中心已开工,该中心将把石家庄裕彤国际体育中心、省网球馆、省体育馆、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市体育训练中心等体育场馆连成一体,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的体育活动中心。

  据统计,近几年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39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2%。市体育部门也积极组织各项群体活动,全市每年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多达200次以上,直接参加人数近百万人次。

  “我觉得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多建设公共体育锻炼场所。同时政府部门应多组织体育比赛。”市民冯先生的一番话代表了许多市民的心声。而郑先生也表示,大型体育场馆节假日往往人会特别多,希望场馆方面能合理安排运动时间、调配运动场地,

  “体育设施不足和落后已成为制约石家庄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市体育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学校体育场馆何时“开门迎客”?

  学校内的体育场馆、设施往往相对齐全,建设标准也较高,但记者在多所高校及中学调查时发现,这些场馆、设施一般不对外开放。

  《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强调,“学校应当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将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还可以在其他非教学时间将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并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体育设施对公众开放的情况列入学校体育工作考核指标。”

  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也一再要求,“学校的体育场要在节假日向学生和社会开放”。然而,省会许多高校和中学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学校也有苦衷,节假日里学校老师休息,缺少管理;再说体育场地的损耗谁来负担?”一位校方负责人诉说自身“难处”。

  石家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兰芹长期以来一直呼吁学校假期开放体育场地,但她认为目前缺乏相关政策保障。“现在学校都实行校长负责制,万一开放学校体育场出了点什么事情,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学校领导当然不愿冒这个风险。”崔兰芹建议,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管理者与入场者的责任、义务,先理顺关系,再对外开放。

  实际上,国内一些地区已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在武汉,学校对外开放被列为市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在规定时段,学校体育场地向居民开放,由社区组织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带领居民锻炼。

  省体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涉及学校开放的安全、收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解决的最佳途径。“如果各有关部门能齐心协力抓好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工作,相信会极大促进全民健身的开展。”

  ■相关链接

  三种方式提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8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对《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法规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mjs@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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