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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卖“形象光盘” 司机不买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2:26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小白)客运站为了宣传自身,制作了一张光盘,要求每辆营运车辆必须购买。昨日上午,一名在运河桥客运站营运的司机致电本报称,该客运站强行让他们购买这张光盘,虽然每张只售6元,但此举引起了众多司机的不满。

  陈师傅开的车营运方向是保定。他说,昨天上午,运河桥客运站要求他购买一张光盘,光盘的内容是有关该站的宣传资料,每张6元,在该站营运的所有车辆必须购买。“我们问车站能不能不买,车站方面说这是为了给车站做形象宣传,不买不行。”陈师傅说,虽然他们与客运站的营运合同上没有相关约定,但司机们都不敢反对车站的这一做法。

  开车跑行唐方向的刘师傅告诉记者,他的客车上没有安装DVD影碟机,就算是购买了这张光盘,也不能播放。“这张光盘只有七八分钟的播放内容,如此少的内容怎么能值6元钱?”刘师傅说,在该站营运的车辆大约有500辆,如果要求每车必买,客运站是否有创收嫌疑。

  运河桥客运站负责人倪耀光说,他们客运站的这一做法不存在创收一说。这张光盘的制作初衷是为了宣传他们站的行风建设。

  倪耀光说,他们客运站在册的营运车辆共有530辆,但实际流动营运车辆约500辆,因此他们这次只制作了500余张,而这些光盘的制作费就需4000元。就算是把所有的光盘都出售了,也只有3000元,余下的1000元由客运站承担。“当然,如果有的司机认为不合理,也可以不买。”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宋福君律师认为,既然营运车辆与车站方面所签署的合同上没有相关约定,那么客运站方面就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客运站这一做法属于搭售行为,司机可以不买此类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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