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核准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事项■相关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说明情况■逾期仍联系不上的企业将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从今天起,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核准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有关许可事项的通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准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工作。
据介绍,今年,沈阳市食药监局在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在原许可地址已不存在,长期脱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其行为已严重阻碍沈阳市创建药械安全放心城市的进程。
针对此种情况,沈阳市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准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工作,要求相关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市局医疗器械处联系并说明情况。逾期仍联系不上的企业,市食药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报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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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由记者郑希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