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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申请资金补助 最高可获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高明

  本报讯 (记者李传智)昨日,高明区11个今年申报资金补助的社区通过了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检查组验收。根据高明区新出台的《社区建设资金补助考评办法》,该区将对这些社区进行打分评定,并根据分值给予相应资金补助。据悉,此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20万元。

  据统计,目前,高明区一共有2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3个已被评为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为了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完善高明社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平安和谐社区,高明区政府近期正式出台了《高明区社区建设资金补助考评办法》,对社区建设实行资金补助。

  据检查验收小组介绍,根据考核办法,符合条件的社区将根据分值给予相应资金补助,而补助标准最高可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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