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颖)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江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表彰评选活动,评选表彰一批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江门市慈善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
本次评选表彰共设立“江门慈善家”、“江门慈善之星”和“江门慈善奖”3个奖项,既评捐赠者也评工作者。评选条件如下表:
江门慈善家
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江门捐赠慈善公益款物累计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江门慈善之星
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江门捐赠慈善公益款物累计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江门慈善奖
(分两类)
一类是实行条件控制的表彰对象,要求在江门市范围内捐赠慈善公益款物累计人民币1000~2000万元的个人或捐款2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另一类是实行名额控制的表彰对象,要求以参加志愿服务、奉献专业技能等方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从事志愿服务10年以上,事迹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或积极实施优质慈善公益项目,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慈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