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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以个人为单位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4:27  舜网-济南时报

  楼市新政给购房者带来不少实惠 资料图片

  2008年10月22日晚,财政部发布了房地产交易税费优惠措施:从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记者了解到,从11月6日开始,我市房管部门开始按新政办理住房过户业务,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将不以家庭而是以个人为单位界定首套房,而且优惠政策只对11月1日起签的合同执行。

  符合条件的可享新政优惠了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经三纬四的市中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内人头攒动。

  “我一直在等着新政执行,前两天我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时被告知仍按老政策执行。今天一来,工作人员就告诉我,符合条件的可以按1%的优惠税率缴纳契税了。”现场一位购房者对记者说。

  我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财政部公布的政策中,“个人”、“首次”和“普通住房”等概念难以准确界定,而如果界定不好,将有损房产交易双方的利益。经过慎重研究,我市住房契税优惠政策暂先开始执行,遇到有争议的情况向上级请示后执行。

  契税优惠以合同时间为准

  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对新政的时间起算点不了解,有的希望以办理房产证时间为准,有的希望房产交易中心能“特事特办,前两天买的也算”。

  昨天,我市有关部门证实,此次契税调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并在11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1%缴纳契税。

  以个人为单位界定首套房

  据了解,享受首次购房政策优惠的界定单位是个人不是家庭,如果一个家庭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妻子名下没有,两人11月后买了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合同签妻子的名字,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房管人员解释,家庭拥有的首套房不算房改房,而且卖掉房子重新置房的市民也可以享受到政策优惠。

  不过,财政部本次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也有“模糊”的地方。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一个人已经拥有了多套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11月后又首次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是否可以享受税费优惠,这一点,文件里并没有说明,为此,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待有答复后再照答复执行。 (记者 刘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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