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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扯皮推诿将被警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4:2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6日讯(记者 鞠鹏)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推诿、扯皮、搪塞,这样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今后将受到行政告诫。今天公布的《济南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告诫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行政告诫是指行政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尚未达到追究纪律责任,而对其进行劝诫、警告。

  行政机关和组织工作人员存在以下10类行为将被实施行政告诫: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政策规定的;实行首问负责制的机关不遵守首问负责工作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不认真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事项的;无正当理由,累计2次未按公开承诺时限,办结有关事项的;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漏办、误办累计2次及以上的;因工作作风懒散,纪律松弛造成工作失误或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执行公务语言不文明、行为粗暴、态度蛮横、作风武断,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对行政效能投诉推诿、敷衍,不认真调查或不按规定时限办结的;工作推诿、搪塞、扯皮,有故意刁难行为的;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告诫的。

  办法规定,受理机关应当为投诉人保密。因泄密使投诉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应当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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