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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扛正义保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4:29  沈阳网-沈阳日报

  今年37岁的吴忠,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获得过“沈阳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公诉追求:以法服人辩风严谨

  从1997年当检察官开始,吴忠办理公诉案件900余件。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上,他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精神让人敬佩。

  吴忠坚持的一个信念是,法庭公诉必须人人平等、以法服人。吴忠曾经接手一起重案——某市场强迫交易案。此案案情复杂,证据间矛盾点较多,适用法律涉及《刑法》、《民法》及大量的行政法规,再加上此案备受媒体关注……这些客观的因素让出庭公诉有很大的挑战性。为完成好公诉任务,吴忠做足了“功课”,他详阅卷宗,复查数十位证人,查阅多部行政法规,多次走访发案单位……他还成了各大书店的常客,坐在书店角落里,一查就一天。可还有一个难题始终困扰着他: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涉及行政管理行为?为此,他登门求教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宏。庭前扎实的准备让所有的疑点与障碍都消失了。吴忠信心十足地坐在公诉席上。他据法力争,以翔实、准确的公诉观点,将证据、事实、法律紧密地连接到一起,逻辑严密,辩风严谨,最终使公诉观点得到法庭的认可,使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案让吴忠赢得业内的普遍肯定,成为其检察官生涯中的一大亮点。当年,他获得了“沈阳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公诉信念:法律尊严不容玷污

  无论在打击犯罪还是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时,吴忠常遇到一些说情人和答谢者。

  2006年,他办理一起贪污案件,犯罪嫌疑人亲属找到他,拿钱请他“手下留情”,被他严词拒绝。后来,他们来硬的,威胁吴忠及出庭证人。吴忠无所畏惧,并说服证人放下思想包袱,勇敢地走上法庭。庭后,吴忠又只身驾车将证人护送回家。(下转6版)

  (上接1版,)10年来,吴忠遭遇的“糖衣炮弹”,接到的“恫吓”,不胜枚举。他先后拒绝吃请百余次,拒收“好处费”数万元。很多同学、朋友间的“过分殷勤”均被他一一谢绝。有的同学很生气,说他“绝情”。吴忠说:“为了国家的利益,这个‘情’我绝定了!”

  严谨,是吴忠的一贯作风。吴忠从不放过每一个办案细节。有一次,办理一起二人结伙盗窃机动车辆案件时,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对伙同另一个犯罪嫌疑人盗窃机动车辆事实供认不讳。但,提审第二个犯罪嫌疑人时,他却长跪不起,直喊冤枉。有了疑点,绝不能放过。吴忠意识到案件可能另有隐情。他开始重新审查这起快要定性的案件,反复讯问、比对,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有自相矛盾之处,使事实真相水落石出。原来,二人同为来沈打工人员,曾为一盒香烟打过架,第一犯罪嫌疑人便怀恨在心,刻意把第二“犯罪嫌疑人”给搅进来。

  公诉情感:当好困难群体权益守护人

  2006年,一名下岗职工把其所在公司的经理打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并被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吴忠接受案件当天,那名经理迫不及待地通过各种关系见到吴忠,希望从重处罚下岗职工。吴忠不为所动。经耐心细致的审查核实,他了解到该下岗职工因多次受到歧视而激愤伤人。虽然下岗职工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也具备法定从轻的情节。吴忠依法提出了有利于下岗职工的处理意见。经理恼羞成怒,威胁吴忠:“我决不放过你,你小心点,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吴忠一笑了之。

  为困难群体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在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中,被害人的妻子是一名体弱多病的下岗职工。突然的横祸使她的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可由于人为的原因,让事实的认定变得艰难。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其家属有所依仗,多方给吴忠施压,希望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处理。可吴忠还是顶住各方的压力,坚持认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径。为巩固证据,有利于出庭公诉,吴忠还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此举恰恰被被害人的妻子误会了,认为他收到好处,想为犯罪嫌疑人开脱……吴忠满腹委屈,但他从不耽误工作。他默默地强化了证据链条,并成功指控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径,使正义得以伸张。被害人的妻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说:“你是老百姓信得着的检察官!”

  吴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对党的忠诚。本报主任记者 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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