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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 实习生蒋偲)深圳市政府公报昨日公布了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方法,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减少流域或区域污染负荷,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较好环境效益的将可申请该项资金。重点项目的无偿补助不超过600万元,贷款贴息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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