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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工商局长骗吃又骗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4: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今年前三季度案件审理情况,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东莞两级法院共受理诈骗类案件81宗,主要涉及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涉案金额由几千元到1800多万元不等。

  法官认为,以上案件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多数被害人事前与骗子彼此互不相识,骗子为达到骗钱财之目的,故意接近被害人,往往采用以小利取信,在博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开始行骗。针对骗子善于利用被害人贪便宜的心理而实施犯罪的特点,法官提醒市民,应从下列方面入手,做好防范:首先,不要轻信陌生人,莫贪图小便宜,要相信上天不会轻易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其次,要破除“只要花大钱,就能办大事”的错误想法。法官强调,一旦被骗,要及时报案。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尹巧华

  手法一:高利息借款骗钱

  行骗步骤:

  第一步:佯称自己钱财丰厚,因周转不灵需要借款。

  第二步:以高利息为饵四处游说借款。

  第三步:先借入小额钱款,如期回报以高利息,取得信任。

  第四步:取得信任后,一次性借入大额钱款后走佬。

  案例:伪造房地产证等资料骗取信任

  2004年10月至2007年3月期间,张明丽伪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自称是香港人,伪造了中国农业银行樟木头支行行长的借条,同时还伪造了房地产权证等资料,以按月40厘的利息先后骗取12名被害人1.5万元到204万元不等共计340多万元的钱财。

  张明丽骗得被害人的巨额款项用于非法六合彩赌博及其生活开支。2007年3月,张明丽逃离东莞市樟木头镇。破案后,赃款未能缴获。此案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张明丽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手法二:天上掉下个“大钱包”

  行骗步骤:

  第一步:骗子游逛在信用社、车站、停车场附近,寻找对象。

  第二步:故意在受骗人面前掉下一包假钱。

  第三步:同伙充当路人捡包后,以分钱为由将受骗人带至僻静处。

  第四步:声称只要拿出身上所有钱物,就可独得钱包。

  案例:“掉包分钱”把戏骗走1.5万元

  在凤岗邮政局附近,伺机作案的向某绪故意在被害人包某前掉下一沓假币,赵某梅则当着包某的面将钱捡起来,并许诺将捡来的钱均分。被害人跟着赵某梅行至塘沥一天桥下,此时,向某绪走过来,假称自己掉了钱,要求被害人将身上的银行卡与存折拿出来以证明其没有捡钱。报出密码后,赵某借机离开取走被害人的1.5万元。同年8月向、赵两人打算故伎重演时被民警抓获。此案经东莞市两级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向某绪有期徒刑2年9个月。

  手法三:虚构“官方身份”实施诈骗

  行骗步骤:

  第一步:自称为某单位领导,取得被骗人信任。

  第二步:可以为被骗人争取各种“机会”或“好处”。

  第三步:以疏通关系为名,要求被害人拿出钱财。

  案例:冒充工商局长骗吃骗喝又骗钱

  2006年10月至12月期间,无业人员马某跃冒充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以介绍工程为名,多次要求被害人请吃饭,并要求被害人带其进行休闲娱乐,为此被害人花费了人民币共14000元。其间,马某跃以介绍工程为名,骗取了被害人人民币41000元。

  2007年6月,马某跃又窜到东莞市东城区温塘某便利店,自称为东莞市工商局的副局长,以介绍被害人到东莞市南城区南博学院内经营便利店为名,要求被害人给6条芙蓉王牌香烟拉关系。被害人信以为真就将6条芙蓉王牌香烟交给被告人,马某跃则拿着财物销声匿迹。近日,马某跃被东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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