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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需保证舒适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5:03  东方早报

  

保障性住房需保证舒适度
核心提示: 昨天,《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市规划局网站正式发布。《意见》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事关老百姓居住舒适度的因素提出具体要求。
保障性住房需保证舒适度

  昨天,《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市规划局网站正式发布。《意见》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事关老百姓居住舒适度的因素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计划,今后5年,上海单单新建经济适用房就要达到30万套、约2000万平方米。因此,保障性住房将成为未来住宅建设领域的重头戏。

  针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编制中,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事关老百姓居住环境的因素,《意见》也作出严格规定。在住宅容积率方面,中心城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个开发地块住宅净容积率(以下同)原则上控制不超过3.0,有条件的地块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3.5;位于郊区外环线附近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控制不超过2.5,有条件的地块可适当提高,最高不得超过3.0。

  位于郊区外环线附近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得低于25%。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密度原则上不宜超过30%。

  《意见》指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机动车泊位可适当减少,一般按照中心城内0.3辆/户,中心城外0.4辆/户标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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