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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溺死池塘谁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5:11  钱江晚报

  本报讯 杭州萧山区15岁的少年金云(化名)在自己村的池塘溺水身亡,一家人一下子陷入了悲痛中,事后,家属认为,这个池塘原本不深,都是因为同村的林忠(化名)家在池塘挖了泥后,使得池塘变深了,自己的孩子才会溺水而亡,双方僵持不下,昨天对簿公堂。

  金云的妈妈痛失爱子,身体一直不好,昨天她没能来到萧山人民法院的法庭。爸爸和奶奶,还有一些亲戚都来了,在庭审中,奶奶不时地克制自己,但是还是一次次哭出声来,毕竟失去的是她最疼爱的孙子。

  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27日下午,金云和妈妈在村里池塘的河埠头,由于不慎,金云失足滑进了池塘里,15岁的金云并不会游泳,拼命挣扎,但是这个池塘有点深,1米60高的孩子一下子被水没了身子,在岸上的妈妈也拼尽全力去拉孩子,但是拉不住,这时岸边的三个同村男子跳了下去,其中一个就是邻居林忠的儿子,大家费尽了力气,最后孩子是拉上来了,但是已经无力回天。

  在法庭上,金云的家属认为,林忠家把这个池塘挖深,改变了原来的深度,给大家带来了安全隐患,而且也没有标有“危险标志”,所以必须对金云的死负责,要求民事赔偿20多万元。

  但是,林忠家不承认这种说法,他们认为在这件事上,他们没有责任,池塘是村里的自然池塘,不是他们家的,也不是他们管理的,没有安全维护的职责,至于挖土是一举两得的事,为的是让池塘更清澈。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对这个案子做出判决。萧法 娄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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