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代理人”诈骗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5:1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刘霞(化名)原是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曾为公司拉回了不少保单。然而,2005年8月,保险公司因故与她解除了保险代理合同。对此,刘霞心有不甘。当年9月,她假冒该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公司尚未收回的保险费收费凭证,与自己以前的一名客户联系,收取对方保费1700多元。随后,她再次以收取保险费为名,从另一客户处骗走3600元。

  后来,客户向保险公司咨询时意外得知,刘霞早已不在该公司工作。今年初,受害人和保险公司人员一起,前往刘霞家中,将其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随后,刘霞所骗赃款全部退还给保险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记者昨悉,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霞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业代理人更换频繁,加大了管理难度,少数代理人以此鱼目混珠,骗取客户钱财。市民在购买保险、交纳保费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查看代理人相关证件,最好与保险公司联系核实,切不可凭以往经验判断,轻易将保费交给他人。

  (记者张文龙 实习生胥程 通讯员郑义)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