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复:
首先,对你们所称的涨工资的行为,公司仅以没有文件规定为理由拒绝,是没有依据的。如果公司以通过开会等其他形式确认,也应该理解为涨工资的证据。你们如提供相应的证据,通过劳动仲裁,仍然能够获得仲裁法庭的确认,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单位称没有注意总部的通知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你们确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话,那么公司的行为一旦做出即为有效行为。
其次,你们现在不想干并不一定能够获得原来职工的待遇。这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依据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和你们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愿意辞职的员工就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公司给予你们从签订合同满一年后至今的两倍工资的补偿,即再补偿你们每月800元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一年,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最后,如果你公司没有给你们交纳统筹金,你们还可以通过要求单位交纳统筹金等方式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因为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企业都必须给职工交纳统筹金。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公司没有交纳的,你们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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