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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局长管不好“一只”狗? 郑州“养狗新政”虎头蛇尾,目前仍有60%的狗属于“黑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7:04  大河网-大河报

  □新华社记者秦亚洲

  核/心/提/示

  为了给城市的养狗者立下规矩,郑州市推出声势浩大的“养狗新政”。政府财政耗资不菲,一些百姓利益受到损失。然而,这项轰轰烈烈的“新政”实施整整一年之际,许多缴纳了有争议的养犬管理费的守法者,以及经常被各种“不法狗”惊扰的老人孩子都不免疑惑,负责此项工作的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共12个正副局长,为何管不好“一只”狗?

  现象“养狗新政”虎头蛇尾

  “养狗新政”大幕开启之前,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的准备工作:组团前往北京、上海等地考察学习当地政府对城市养犬的管理经验。《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被立法部门通过后,开始在当地媒体集中宣传具体内容;组建打狗队伍,购买先进打狗器械;成立养犬办公室,开通养犬网站。过程相当热闹,几乎每一项举措都引起了广泛关注。2007年6月22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虽然离正式施行的日子2007年10月1日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其中诸如养犬第一年应当缴纳600元管理服务费,和违反相应条款者最高可能受到两万元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震动。郑州市大街小巷的流浪狗突然间增加了许多。有的市民忍痛割爱,把饲养了多年的名犬贱卖或者送人。

  2007年10月27日上午,在郑州市绿城广场,数十辆行政执法车和数百名执法人员排列整齐,打响了郑州市大规模整治非法养犬的“第一枪”。当天,执法人员对着媒体的镜头,向市民展示了类似美国科幻电影《铁甲威龙》中进攻性武器的专业打狗设备。据了解,专业设备包括防护服、网枪、铁笼和电警棍等。这一举措立即让许多养狗者心惊胆战,注册登记犬只的数量直线上升。

  “养犬新政”实施一年来,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的统计显示,郑州市仅有约1.8万户为自己的狗依法缴纳管理服务费,并注册登记。根据郑州市养犬办公室统计,郑州市区共有狗约5万只。也就是说,目前,郑州市仍然有60%的犬只处于非法状态。

  调查执法部门满意

  如今的郑州,无论是街道庭院,还是广场公园,不时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狗低头乱窜。这似乎和郑州市实施“养狗新政”的初衷南辕北辙,也让众多守法者对执法者和管理者感到失望。“从目前的情况看,我感到自己上当了。”郑州市民蔡武军说,“条例正式实施不久,我就牵着狗去交钱登记。当时我朋友就笑话我。后来,政府组建打狗队,配备打狗器械,我身边曾经抱着侥幸心理的朋友,感到政府动真格的了,也都陆续交钱登记。现在大家都后悔了。”

  与众多市民对“养狗新政”的效果表示不满不同的是,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却比较满意。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我认为,我们的工作效果是可以的。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好。后期办证人数下降,主要是一部分没有办证的人笑话办证的人,也有人持观望态度或者心理不平衡。”

  质疑“一只”狗这么难管?

  郑州市的立法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一直试图建立一种他们认为合理的“养狗秩序”,将收费标准和惩罚措施写进法规。

  10年前,郑州市立法机关通过了《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称旧条例),其中规定:养犬注册登记费用每只狗3000元,年审500元。据介绍,旧条例正式实施的当年,郑州市大约有800户为自家的狗缴纳了管理费,进行了注册登记。但是,2000年至2006年的7年间,郑州市却只有约100只狗办理了注册登记。

  2004年7月,当时负责城市养犬管理的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和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合并。如今,相关人员谈起旧条例为何“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彼此都把“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帽子扣到对方头上,然后大谈本部门当年的工作业绩。

  历史惊人相似。10年后,版本几乎雷同的闹剧又在郑州上演了。

  2008年6月28日,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并,组建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合并后的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共有1名局长,11名副局长。如果加上党委委员、调研员等职务,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的领导近30名。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郑州市养犬办公室副主任王平说:“对于城市养犬管理,原来我们两个单位有分工。我们负责的这一块工作比较好,特别是前期的宣传发动,可以说做到了家喻户晓。原来的执法局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没有跟上,导致观望的百姓比较多。现在两个部门合并了,今后我们会加大查处力度。”

  但是,面对兴师动众的“养狗新政”实施一年后的效果,有市民认为,“养狗新政”耗费了财政资金,同时向养犬者收取费用,但是实施效果却十分有限,这反映出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甚至有借机揽权和敛财的嫌疑。

  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马明华说,郑州市实施“养狗新政”,说明城市管理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城市养犬加以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而且通过立法的方式,将管理者相应的权力合法化。但是城市的管理者不应该把管理认为就是收钱办证。管理者的初衷可能是善意的,但是制度和法令应该明晰政府的责任,如果没有管理好,谁应该负责?

  针对此事,有学者发表评论称,郑州“养狗新政”属于城市管理中典型的“运动式”执法,即所谓的“集中整顿、统一行动”,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注定难以达到持久良好的效果。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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