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维护公共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8:00  法制日报

  ———访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

  

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新《消防法》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国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1月6日,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

  郭铁男用“六个有利于”进一步阐释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他说,消防法的修订和重新颁布实施,有利于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有利于加强和改革消防工作制度,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利于推进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切实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有利于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原消防法四方面不适应

  郭铁男介绍说,原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施行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社会化消防管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提升政府抢险救援能力、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阶段,面临着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新需求、新期待,面对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要求,原消防法的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

  郭铁男认为,其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对消防工作责任主体规定不够全面,责任不够完善和清晰,制约和影响了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适应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需要;对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设置,计划经济时期包揽式管理的色彩较浓,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职责与有关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不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缺乏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的规定,不利于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对违反消防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规定得不全,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强制措施,不能有效消除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新消防法八项重大变化

  郭铁男说,新消防法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消防工作经验并借鉴国外成熟做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主线,有八项重大变化。

  确定新的消防工作原则。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新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各个主体的法定责任。一是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立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法定职责;二是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的职责;三是明确和完善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是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五是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职责。

  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的规律、特点,新消防法对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一是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二是加强了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三是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四是在明确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的同时,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新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对乡镇消防规划、消防力量建设、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要求。

  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的要求,为规范和促进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新消防法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的需要,新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应急救援建设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规定了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加大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为确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和火灾隐患及时纠正和整改,新消防法取消了一些行政处罚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完善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行为,调整了处罚种类,明确了罚款数额,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并规定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加强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新消防法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切实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执行

  郭铁男说,新消防法是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维护公共安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消防法的修订在许多方面做了重要调整补充,有许多新内容和新要求,需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执行。

  郭铁男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新消防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其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市场调节和社会服务机制,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各项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科学化、法治化。

  郭铁男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把新消防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加强公安机关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采取举办培训班、远程教学、开展知识竞赛、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消防官兵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人权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全面履行新消防法赋予的职责,确保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郭铁男强调,各地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综合治理、司法行政、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广大公民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大力宣传,推进新消防法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新消防法的主要内容,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督消防安全工作,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秩序,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本报记者 柴黎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