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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节前又见记者饱受拳脚之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8:00  法制日报

  正常采访遭群殴 身上多处被打伤 数万元相机被打坏

  本报记者 潘从武

  记者现场采访交警查处套牌车辆,却遭到车主亲友围攻殴打。在第九个记者节即将来临之时,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这起恶性事件令人深思。今天,遭围殴的《新疆都市报》记者张向阳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事件的整个过程。

  10月17日中午12点左右,乌鲁木齐市民杨先生向《新疆都市报》反映说,他半年前才买的卡车被人套牌,并已经发现那辆套牌车。接到热线电话后,报社随即派我和一名实习记者马岩岩前去采访。

  据杨先生讲,今年4月份,他以7万多元的价格从居住在新市区宁海三巷的马志德手里购买了一辆车牌号为“新A·51605”的卡车。10月15日,朋友给杨先生打来电话说,在艾维尔沟拉煤时,遇到一辆卡车使用的也是新A·51605的牌照。朋友估计是有人套用了杨先生的车牌。

  杨先生立刻想到应先问问原车主马志德。于是,他来到了宁海三巷马志德家,谁知竟然在这里发现了一辆与他的车牌号一样的卡车。杨先生用照相机把套牌车的车牌号拍了下来,并准备找相关部门来处理此事。

  10月17日中午,我和实习记者随杨先生来到了宁海三巷,发现套牌车依旧停放在一户人家门前。杨先生报了警,新市区交警大队的交警李军很快来到了现场。

  按照执法程序,交警李军站在套牌车旁,对车辆和牌照进行调查取证,并与同事联系,准备对套牌车进行暂时查扣。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白色上衣的男人(后来得知此人就是马志德,套牌车车主)冲到李军跟前,大声质问:“你干什么来了?”李军说:“这辆车套用了别人的车牌,我们前来依法进行调查。”马志德态度极其嚣张,他和另一个穿深色夹克的男人(后来得知,此人是马志德的哥哥马志忠)一起殴打李军。

  就在两名男子轮番上阵对交警进行殴打时,人群中有个女人边骂边尖叫着说:“刚才记者照相了,把照相机拿出来砸碎,把记者往死里打。”说完,她恶狠狠地指着实习记者马岩岩骂道:“就是这女孩照的相!快点把相机拿出来,要不就把你打死在这里。”说着就上来抢马岩岩身上的背包,我跑过去护住了身材弱小的马岩岩,让她先走。马岩岩背着包快速向巷口方向跑去。

  听说有记者跑了,一男子开始狂追马岩岩。这时,马志忠突然冲到我面前,用脚朝我身上狠狠踹了一下。接着好几个人围攻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开始轮番对我拳打脚踢起来。

  在围观者的起哄下,马志忠越打越起劲,又手持粗木棍,朝我身上装有价值3万多元照相机的包打去。紧接着,我就感觉身上一顿乱棒袭来,眼镜也被打飞了,看不清东西。后来,我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爬起来,护着相机背包,朝李军停放警车的方向奔去。

  但这伙人还不甘心,又分成两群:一群冲到李军车上,继续对他进行殴打;而以马志忠为首的另一群人,手持木棒朝我冲过来……

  十几分钟后,我才满身泥土伤痕累累地从巷子里跑了出来。先前跑出来的马岩岩已经拨打了110。到达安全地方后,我才发现自己的腰部、臀部有数道伤痕,腰部已无法正常活动,身上多处被打伤。医院初步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另外,价值3万多元的相机已经不能正常使用。

  本报乌鲁木齐11月6日电

  记者手记

  记者了解到,事发至今,新疆记协密切关注事件的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彻查事情真相。目前,乌市警方对此事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新疆记协希望警方能在彻底调查的基础上,严惩违法者。

  就此事件,新疆新闻工作者协会法律维权部主任王琪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新闻工作者正常采访权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对于那些无视法律尊严,践踏记者采访权的行为,在强烈谴责痛斥的同时,更应该严厉惩处打人者,甚至追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形成有利于记者正常采访的氛围。

  王琪认为,近年来,记者被打、合法采访权利得不到保证的事时有发生,往往是某些当事人因被舆论监督触动了利益,就迁怒于记者。

  新疆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桑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记者节前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深思。记者通过新闻采访的方式进行舆论监督活动,维护的是国家和广大公众的利益,当记者自身权益得不到保护,舆论监督得不到有效开展时,最终损害的将是广大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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