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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草原上的巡回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8:1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果洛草原上,有一支马背上的法官队伍,用他们的青春和汗水为大草原营造出了一片全新的的执法环境,这就是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的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作出了这样的批示:“巡回法庭在雪域高原,在玛沁草原的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充分体现了玛沁县人民法院亲民、为民、护民、爱民的优良作风和人民法官扎根高原、勇于开拓、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一)

  玛沁县位于果洛东北部,是一个藏民族聚居的纯牧业县,全县总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近4万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经济文化落后,信息闭塞……这就是玛沁县的基本县情。

  “百姓的事是天大的事”。这是从县法院院长梅羊快到一般干警的共识。20年间,该院巡回法庭行程10余万公里,走遍辖区7乡两镇32个牧委会。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10多年间,巡回法庭审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200余件,经调解后撤诉60余件,调撤率达80%以上,就地开庭130次,参加旁听的牧民群众5000人次。他们的务实作风赢得了广大干部和牧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戴,为构建和谐草原做出了突出贡献。

  “把荣誉牌匾请下来,把依法为牧民群众服务的承诺挂出去!”——这是玛沁县法院巡回法庭在践行“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时提出的响亮口号。

  2006年12月,果洛草原最为寒冷的季节到来了。巡回法庭的办案法官们冒着零下摄氏20多度的风雪严寒,行程100多公里到达昌麻河乡,受理了一起因子女抚养引发的纠纷案件。此案虽经乡政府、牧委会多次调解,但历经数年仍未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积怨很深。为避免事态扩大,办案法官立即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及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围绕纠纷焦点,苦口婆心地进行说服。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开始接受了法庭的调解,被告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互献哈达……

  在牧区办案不是一件容易之事,为寻找一个当事人或牧民群众法官们就得花一天或更多的时间,行程几十公里甚至上百余公里是常有的事。

  去年11月的一天,巡回法庭在前往下大武乡的路上,天空突然飘起了鹅毛大雪,距目的地虽然只有50多公里,但由于雪天路滑,办案法官足足走了8个多小时。法官们顶着风雪将陷入泥坑中的车辆一次次推了出来,穿着单薄、饥肠辘辘的法官们手被冻僵了,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但法官们没有任何怨言,硬是在天黑之前到达了目的地,并扎好了巡回法庭的帐房。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法官们历时十多天时间成功审理了7件案件,共涉及28名当事人。

  今年,巡回法庭在开展“加强巡回办案,着力化解矛盾”的活动中,全体办案人员又历时半个月,行程近万公里,连续7次在优云、东倾沟、当洛等乡镇举办法制讲座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接待法律咨询及来访人员百余人次,800余名牧民群众受到了生动的法制教育。临行时,乡镇领导、众多牧民群众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把一条条洁白的哈达献给了草原上最可爱的人——办案法官。

  (二)

  资源法庭、假日法庭、早晚法庭又是玛沁县法院巡回法庭工作的一大亮点。它的可圈可点之处就是最适宜、最及时、最快捷地方便牧民群众的诉讼和法制宣传工作。

  在虫草采挖期间,巡回法庭开展了早晚上门审案服务活动,变以往派法官参加禁采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为选派法官及工作人员组成“资源法庭”进驻禁采宣传点,积极主动参与全县中心工作,一方面向广大牧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广泛宣传《告外来务工人员书》、《果洛藏族自治州关于在全州范围内禁止外来务工人员采挖虫草的决定》及有关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律、法规,说服到果洛州境内采挖虫草的外来务工人员积极返乡,另谋他业。另一方面积极审理有关采挖虫草期间发生的各类案件,制裁和打击与采挖虫草相关的欺诈及抢夺等犯罪活动,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昌麻河乡是玛沁县的西大门,拉加镇系玛沁县的东大门。每到采挖虫草季节,这两个乡镇也就成了资源法庭巡回办案的固定办案点。去年5月的一天,一包工头从外地雇佣了120多名民工前来玛沁县采挖虫草,事前每个民工已给包工头交付3000元所谓的“卡子费”、“路费”、“草皮税”等。当时,在昌麻河巡回办案的法官接到县禁采中心工作组的报案后,迅速前往事发地。法官们一边为民工送水送茶,稳定民工情绪;一边给民工耐心做劝返工作,但民工们因花了冤枉钱群情激愤。办案法官通过对包工头耐心地宣讲法律和政策,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使包工头不仅同意返还每位民工的3000元钱,还答应垫付民工们的返程路费。

  无独有偶,拉加镇巡回法庭还碰到了十几位民工上当受骗的一起案子。来拉加镇之前,每位民工已经给李某交了4000元所谓的费用,但当这些民工来到拉加镇后,李某却突然失踪了,于是上当受骗的民工们哭喊着来到资源法庭办案地报案。事不宜迟,办案法官迅速立案展开调查,由于民工们对李某的去向不了解,也不清楚李某的真实身份和姓名,案件一时陷入困境。但办案法官并没有气馁,经过3天的排查,他们走访了数百名牧民群众,最终将李某找到,李某不得不将所有民工的钱款如数退还。

  (三)

  在苍莽的阿尼玛卿雪山脚下,梅羊快院长被广大牧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牧民的贴心院长”。

  梅羊快院长上任以来,坚持利用巡回法庭深入牧帐送法下乡。今年,他连续3次深入牧区开展巡回办案活动。他身先士卒、不辞辛苦,和其他同事们一起风餐露宿,巡回办案。今年9月份,他亲自带队深入僻远、落后的西部乡镇,行程2000多公里,历时15天,为牧民群众排忧解难,成为历年巡回办案时间最长、覆盖面最大的一次行动。

  近年来,巡回法庭相继对100余名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达6万多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贫困牧民群众资助粮食一万多公斤,现金一万余元,联系项目资金60万元,为联点乡的牧民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我热爱审判事业,是因为我热爱生我养我的草原;我珍惜法官的荣誉,是因为我珍惜滋润草原牧人的雪山。”这是多朵法官的座右铭。

  今年7月,在一次巡回法庭执行案件中,恰逢多朵法官的妻子去外地演出,家中年幼的女儿无人照顾,同事们都劝多朵在家留守。多朵考虑到该案件如不按期执行,将会给以后的执行造成困难,同时也可能造成牧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于是毅然抱着女儿踏上了工作的征程。这一次执行任务,历时10余天,多朵一边制定执行方案,落实执行措施,一边照顾女儿。每到一地,都是把孩子委托给司机照顾,亲自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待办案回来时,看到泪流满面、呼喊着扑向自己怀中的女儿,他的内心充满了愧疚……就这样,多朵法官克服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困难,圆满地完成了5个乡的18件案件的审理,他的女儿也因此被同事们戏称为“我们的小执行员”。

  当年玛沁县法院党组决定成立假日巡回法庭之时,被誉为藏汉“双语”专家的索南尖措欣然报名参加,在巡回法庭办案中,索南尖措自然成了一名不可多得的人才。作为庭长的索南尖措主动担负起大部分巡回法庭的审理工作,2006年他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办案能手”。

  在玛沁县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的称谓不止是对院长梅羊快、多朵、索南尖措的个人称谓,而是对一个更加优秀的法官群体的称谓。多少年来,玛沁县人民法院的干警没有一人因工作艰苦而调离,相反,艰苦的地方争着去,复杂的案件抢着办,他们凭着公平与正义的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首首“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壮丽诗篇,用实际行动实践着全心全意为牧民群众服务的神圣承诺。(作者: 张惠宁 马兴邦 朱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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