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铁军/报道
本报讯为了进一步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长府发〔2006〕34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长春市开始推荐评选第三批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长春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院校在近两年有突出贡献和显著业绩的具有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一线技能人员都可以进行申报。
对申报推荐的候选人,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评出4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由长春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每人一次性享受3000元政府特殊津贴。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申报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底。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西康路42号五楼、516、518室),咨询电话:85631701联系人:郝德奎、周大立 ,邮箱:pxc85631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