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珠海故意撞人事件作案动机初步查明个体司机厌世作案

  据新华社珠海11月6日电(记者陈晓建)11月6日下午,记者在通报珠海故意撞人事件案情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珠海故意撞人事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此案件为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经警方调查,骆某某是一名个体司机,平时言语不多、性格内向、行事偏执。10月22日,本无摩托车驾驶证的骆某某,驾驶其购买的假牌假证摩托车行驶时,被交警依法查扣摩托车和驾驶证。

  11月5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在朋友曾某的陪同下,到斗门交警大队咨询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时,民警告知他,将依法处罚款1000元,并记12分,待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回驾驶证。15时30分许,骆某某和曾某离开斗门交警大队。在回家的路上,骆某某告诉曾某想驾车到白藤湖小学撞人,曾某极力劝阻。当曾某中途打电话时发现骆某某不见了,曾某立即报警。

  16时45分许,骆某某驾驶自己的货车行至城东中学北门外将2名学生撞伤,穿过校园,一路撞倒多人,从校南门驶出。

  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驾车堵截并喝令货车停下,但犯罪嫌疑人继续驾车快速向闹市冲去。民警于是果断朝犯罪嫌疑人连开2枪,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

  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的行为已造成5人死亡,死者中有4名学生和1名学生家长。19人受伤,伤者中有18名学生和1名群众。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