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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环卫工投诉:节假日加班为何没有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9:19  南海网

  本报热线66810222儋州11月6日消息(记者林书喜)儋州市环卫局环卫工人老李等人向本报反映:从2003年以来,环卫工人在节假日加班从没有加班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儋州市环卫局的吴局长。吴局长说,每年该局的经费都十分紧张,实在拿不出钱来发加班费,每年都打报告给市政府申请,但市政府不批,局里也没办法。其实市政府很重视环卫工人的待遇问题,今年特别增加了几百万元,将环卫工人的工资提高到561元,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了31元,给所有的环卫工人买了社会保险,这样算下来,每位环卫工人每月的费用就达到了700多元。另外,按规定环卫工人每月休假4天,该局则给予5至6天的假期,平时环卫工每天工作的时间不会超过8小时,因此不存在加班问题。至于节假日加班,局里在年底根据每个人一年的出勤情况,给予300至400多元不等的补助。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李律师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给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儋州市环卫局以年终奖金做为平时加班费发放,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环卫工人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按规定补发加班费。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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